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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EPO)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加强PCT框架内合作

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去年已经达成一项为期两年的试点计划,该计划允许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申请的申请人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ISA)。该协议于2019年11月12日在中国苏州召开的两局的联席会议上签署。

由于新冠病毒的爆发,该计划何时启动至2020年10月中旬一直未最终确定。

202012月正式启动

近日,EPO终于宣布,该试点计划将于2020121日正式开始。试点计划将对向CNIPA或WIPO国际知识产权局(IB)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居民开放。此外,还限定参与该计划的专利申请前12个月为2500件,后12个月为3000

中国申请人的利好

对于中国申请人来说,该计划将为优化其国际专利战略提供一个额外的选择,特别是在考虑欧洲布局时。因此,有意加快申请速度的中国用户,通过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他们的国际检索单位,可以提前一年进入欧洲阶段,并可直接进入欧洲实质审查阶段,而无需欧洲补充检索。

关于试点计划的更多详细问题,请参见以下链接:

英文:https://www.epo.org/service-support/faq/own-file/cnipa-epo-pilot.html

中文: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0/20/art_364_153578.html

 

WINTER BRANDL Partnerschaft mbB, 苗添豪(中国事务负责人、德国专利律师、欧洲专利律师、中国专利代理师 ),Michael Schüller(合伙人、德国专利律师、欧洲专利律师)